讲一个暴躁受和律师攻的故事片段。

受是当地公安厅的专家证人。

攻是被告辩护律师。

新案开庭,两名中年男子遇害案。被告律师做无罪辩护。

受被原告方请上庭作证,等原告提问结束,被告律师解开西装外套的扣子拿着受提交的报告准备开始交叉询问。

前几个问题都正常,围绕着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展开。随即攻话题开始跑偏,直言问受现在的情感生活状态。

受示意法官这与案件无关。攻说这关系到您是否有足够的耐心以及能力作为专家证人来上庭作证,并且要求他正面回答。

受说自己不是单身,但是自己的心理因素不会对案件产生过分主观的理解。

攻突然弯下腰,手撑着受面前的桌子重新问他,是否确认自己的主观因素不会导致证据鉴定的先入为主。因为资料显示两名遇害者是同性恋人的关系,而被告在社交网络上有非常偏激的仇恨恶心同性恋的理论。

受不看他,攻就问他对象是男是女,是否有同性恋倾向,是否会对男性产生性冲动。

受再次示意法官与案件无关,但可惜案件就是有关,法官驳回申请,交叉询问继续。攻拿着报告放在受面前的桌子上,手指随便指着一行字,慢慢弯下腰接近受。受呼吸一停整个人下意识往后靠。

法官:“被告律师请不要过于接近专家证人,禁止产生肢体接触。”

攻笑着站回原来的位置,请受正面回答刚才的问题。

受回避模糊回答了一下,攻没有过于纠缠,庭审继续。最后判决未定,暂时休庭。

被告拉着他的代理律师骂那个看上去清高的什么狗屁专家证人肯定是恶心的同性恋,不然刚才他回答你的问题怎么那么模糊。攻对他笑笑说自己出去休息一下。

法院外公共休息区是原告被告最希望互相规避的场所,没人会往那走,偏偏攻就过去,正好逮到在抽烟的受。走过去一只手掐烟屁股一只手掐受的屁股。

受特别烦地拍开他的手就骂:“我对男人有没有性冲动你不知道?”

攻:“今天晚上让我多确认确认?”

受:“......”

攻:“但是法官大人说我们禁止产生肢体接触啊。”

受:“......”

攻:“啊对了我悄悄跟你说,如果一会继续开庭你还得上,我还会问你老公叫什么名字的。”

攻:“甚至可能会问你昨天晚上有没有弄痛你哦。”

受:“滚。”

评论 ( 10 )
热度 ( 197 )
  1.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薄醒不早 | Powered by LOFTER